一個人只要對前途充滿希望,認為前面有路可走,就一定有他自己的志願和期待,那就是許願。許願之後就會不斷努力來還願,一個願完成了,還會繼續許下一個願。如果這個願是為了他人著想,不僅僅是為了自己,這個人的人格一定很健全,而且不論大願、小願,都會有成就,也會活得很有方向感、很有意義。
人生的願望
每個人小時候都有許多的夢想、許多的心願,常常想:「我將來要……。」
但是長大後,
夢想是否兌現了呢?
一旦遇到生命的困頓時,便會有疑問:「為什麼我要被生下來?讓我活著好痛苦!好辛苦!」
如果以佛法的角度來看,不是父母一定要生下你,而是你自己要來的,來的目的,就是為了還願、許願。
在我們短短的一生之中,經常會為了某件事而向某個人許願、承諾,這樣的許願和承諾,無量生以來不知道有多少。
所以佛法認為,
我們過去許願,這輩子還要再來許願;而過去許的願,尚未實踐、尚未兌現的,也要在這一生或未來生還願。
或許有人會說:「那是你們佛教徒的生命意義、生命目的。
我不是佛教徒,為什麼也要把許願、還願當作我的生命目的呢?」
的確,一定有人會有這樣的疑問,甚至連佛教徒也會這麼認為。
換一個角度來看,
「許願」和「還願」其實就是我們對生命的承諾;
即使沒有學佛的人,也會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承諾,更何況是自己對自己的承諾。
如果你曾經想過:
「如果我能夠……的話,我就會……。」
或者是:
「但願我能……,那我要……。」
有一些是有對象的,有一些是沒有特定的對象,那不就是一種許諾?一種許願嗎?
一個人只要對前途充滿希望,認為前面有路可走,就一定有他自己的志願和期待,那就是許願。
許願之後就會不斷努力來還願,一個願完成了,還會繼續許下一個願。
如果這個願是為了他人著想,不僅僅是為了自己,這個人的人格一定很健全,而且不論大願、小願,都會有成就,也會活得很有方向感、很有意義。
以我自己來說,因為小時候家裡很窮,父母沒有足夠的衣服、食物、錢來養育孩子,有時甚至根本沒有,所以我的母親總覺得對不起孩子們。
當時我就許了個願,說:
「媽,沒有關係,雖然我們現在很窮,但是等我長大以後,我一定會賺很多、很多的錢給你們用。到那個時候,媽媽就不要再說窮了。」
我一直記得自己發過的願,可是到現在為止,我始終沒有機會兌現。我要如何彌補這個遺憾呢?
我只有奉獻自己給一切的人、一切的眾生,藉著幫助其他的人,來表示對父母的紀念或懷念。這就是「還願」。
為了許願和還願,
人生必須負責、盡責。
負責任是一種健康的觀念,因為當一個人願意負起責任,完成工作或任務的時候,就有機會認識自己的能力,從中獲得對自我肯定。
一個不負責任的人,
不容易自我肯定;
而一個不能肯定自己的人,往往會失去生存的目標和意義,他的心理一定不健康,心情也必定不會很愉快。
在生命過程中,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扮演好幾種不同的角色。
在家裡你可能同時為人子、為人夫、為人父,或是同時為人女、為人妻、為人母;
到了工作場合,
又是個工作人員;
在學校,可能是個老師,也可能是個學生。
不同的角色代表不同的責任,善盡自己的責任就是人生的意義,就是最好的還願和許願。
文. 聖嚴法師《找回自己》
林果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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