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共業(又稱別業或自業)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,指個人各自造作、並由自己單獨承受果報的業力。- Individual karma
不共業(又稱別業或自業)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,指個人各自造作、並由自己單獨承受果報的業力。 核心概念與特徵 • 個體承受:不共業只影響個體自身的流轉、身心狀態與遭遇,不與他人共同承擔。例如個人的五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、內在思維模式、個人健康與獨特的遭遇。 • 與「共業」相對: • 共業:眾生共同造作、共同感受的果報(如共同居住的山河大地、器世間、或天災等大環境)。 • 不共業:各自依自身善惡業所感得的差別果報(如《顯揚聖教論》或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指出:能令有情世間產生種種差別的即為不共業)。 • 共中有別:在整體的共業環境中,每個人依然有各自的不共業。例如身處同一個時代、同一個國家或同一個家庭(共業),但每個人的事業發展、壽命長短、遭遇吉凶各不相同(不共業)。 詳細釋義可參考佛弟子文庫 - 不共業或維基文庫 - 佛學大辭典。 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,我們可以探討: • 不共業與「引業、滿業」有什麼關聯? • 如何從佛教觀點轉變或淨化不好的業力? 不共業 (Individual karma):指人人各別的業因,感招各自獨特的果報(例如個人獨有的身體五根、個人私受的苦樂體驗)。